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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(記者 林暉、陳煒偉)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新聞發言人、新聞辦主任陳熙同29日介紹,質檢總局日前出台了《關於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指導意見》,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檢驗檢疫監管制度。
  陳熙同說,指導意見提出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備案管理制度,鼓勵電子商務出口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備案,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企業及其產品的基礎信息。同時,建立電子商務出口產品全申報制度,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掌握電子訂單、電子運單等信息,建立對出口產品的質量監管機制,對嚴重質量安全問題進行追溯、通報、預警和處置,加強宏觀質量管理。
  陳熙同介紹,指導意見還要求創新電子商務出口產品監管模式。對電子商務出口產品以檢疫監管為主,探索建立基於風險分析的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機制。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。根據出口退運、投訴、召回等信息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。積極探索集中申報、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等便利措施。
  此外,指導意見還要求加強跨境電子商務檢驗檢疫信息化建設,積极參与地方政府牽頭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,加強與郵政、港務、民航等企業和相關監管部門的協作,實現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、物流企業和相關部門的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。  (原標題:質檢總局出台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指導意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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