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惠晶
  最近西藏議題又“熱”了起來,先是已宣佈希望2014年辭職的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接受《外交政策》(Foreign Policy)雜誌採訪時,代表美國政府重申,美國不支持“藏獨”。不久之後,英國首相卡梅倫到訪中國,被認為是修複因去年會見達賴而停滯的中英關係之行。緊接著,美國副總統拜登訪問中國,習近平主席專門向美國重申了中國的涉藏立場。
  對於美英兩國政府人士的舉動,一些西方媒體倍感失望,到中國訪問怎麼能不在“西藏人權”問題上敲打敲打中國呢?《外交政策》雜誌酸溜溜地評論道:美國已經不能像1980年代末那樣要求中國尊重人權,因為,隨著中美之間增長的“複雜”經貿聯繫,國家間實力的轉移,美國只能急切地期望去適應中國,而不是指責。
  西方國家和媒體一向喜歡充當“人權老師”,尤其對西藏人權有著“獨特”的興趣。對於西藏的發展進步,西方的態度是視而不見,而對於在發展過程中,每個國家或地區都可能經歷的“陣痛”,在西藏卻被特殊化地放大,鼓噪所謂“西藏沒有人權”的話題。
  不久前,《紐約時報》專門發了一篇文章,介紹中國在西藏“侵犯人權”的政策,看似振振有詞,但細讀下來不禁讓人覺得是欲加之罪,難以苟同。《紐約時報》羅列的“侵犯人權”的政策包括:
  一、中國政府在西藏教授普通話,致使藏語文沒落。事實上,普通話是中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,學習好普通話是每一個中國公民應該做到的事情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明確要求,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、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,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,促進各民族、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。在中國,會說普通話是絕大多數公民的素質體現,也是社會交流再正常不過的大眾現象。如果按照《紐約時報》的邏輯,那豈不是在美國教授英語也是對美國移民歧視,因為他們原有的語言文化遭到破壞,侵犯了他們的人權?
  事實上,中國在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同時,也根據民族地區實際情況,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,保護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字。在西藏,藏語文出現在教材中,人們的日常交流里,大街小巷每個角落的標誌牌上,甚至政府的公文中。最近,西藏就對社會中藏語的應用進行了規範化監督,藏文的健康、持久傳承不僅是人民的願望,也已是不容質疑的事實。
  二、派駐人員進駐寺廟,侵犯宗教自由。中國一直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,但是,宗教是社會活動,宗教活動自然應該受到一定的管理。目前,西藏有藏傳佛教寺廟1700多座、僧尼4.6萬人,信教群眾200多萬人。派駐人員進駐寺廟就是宗教活動管理的一種方式。
  西藏把社會治理理念引入寺廟僧尼教育管理服務領域,把寺廟作為基本的社會細胞和社會單元,把廣大僧尼作為親人和朋友,在西藏寺廟全面實施了社會管理和公務服務全覆蓋,這怎麼是侵犯宗教自由?《紐約時報》將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動自由混為一談。
  三、要求西藏僧人與達賴劃清界限。達賴是藏傳佛教的最高名號之一,我們長期以來批判的是十四世達賴本人,而不是達賴這個稱號。因為十四世達賴是西方反華勢力的工具,是“藏獨”分裂勢力的總代表。從拉薩“3·14”事件之後,達賴集團仍然不斷製造自焚等事端,對西藏從事分裂滲透破壞活動,對於西藏的發展和穩定造成干擾和破壞。
  宗教界人士應在國家秩序範圍內、在國家整體利益保障下才能更充分享有宗教自由。因此,對於達賴集團的分裂本質,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。只有鏟除破壞西藏穩定的隱患和土壤,才能切實維護好國家的最高利益、社會的整體利益和西藏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
(原標題:《紐約時報》對我西藏政策指手畫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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